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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登记将禁“傍名牌”
企业名称登记将禁“傍名牌”
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名称处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场旨在杜绝企业名称“傍名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展开,如果顺利,一个更明确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将于明年年内公布。
尽管目前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明确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登记为企业名称属于侵权,然而,由于我国商标的注册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体制不一样,商标为统一注册,有公告程序,争议解决等内容,而企业名称登记市一级工商管理部门就有权批准,而全国现有的名称登记机关就有4000多个。由于操作性规定的欠缺,目前企业名称“傍名牌”现象还时有发生,为此进行诉讼的企业也不在少数。此外,当前知名企业的企业名称保护较商标保护来说还更为薄弱,基本上可以说是仍出于空白状态。因为在当前有关管理规定中,只规定了同一登记机关的同一行业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样的企业名称,也就是本地的企业名称到了异地将得不到保护,因此异地企业名称重名现象严重。
据了解,一场旨在修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调研工作已展开,工商总局希望将此管理规定上升为条例,其中要把解决名称争议、对知名企业名称和驰名商标的保护条款写进去,比如规定国家级驰名或省市级著名商标的称呼不得用于企业名称,以加强驰名商标的保护。此外还要建立一个全国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的公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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